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国庆期间家电以旧换新出现高峰
2009-10-10 17:01  文章来源:商贸服务管理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以来迎来了第一个高峰—国庆中秋双节,截至10月8日,试点省市五大类新家电累计销售超过60万台,其中国庆8天假期销售22.3万台,占销售总量的37.1% 。国庆期间电视机销售9.6万台,比节前增长51%;冰箱销售3.1万台,比节前增长44.4%;洗衣机销售2.8万台,比节前增长46.8%;空调销售3.3万台,比节前增长102.4%;电脑销售3.5万台,比节前增长125.9%。国庆期间五大类新家电销售额共达9.3亿。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超十亿元    2009-09-25 15:30
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超八亿元    2009-09-21 10:40
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超六亿元    2009-09-16 09:32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效果初步显现    2009-09-14 16:23
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超四亿元    2009-09-11 11:05
商务部商贸服务司召开家电以旧换新现场交流会    2009-09-09 13:32
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超两亿元    2009-09-03 12:16
江苏省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2009-09-02 10:59
上海市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超亿元    2009-08-31 16:59
财政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办法》的通知    2009-08-27 09:3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