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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会展经济论坛的通知
2008-07-30 14:52  文章来源:商业改革发展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国会展经济的健康发展,我部联合山东省人民政府、经济日报社,定于2008年12月4日至5日在青岛市共同举办第三届中国会展经济论坛(以下简称会展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好会展论坛的重要意义
  中国会展经济论坛是我国会展业界的重要活动,前两届的成功举办对于分析会展业发展形势,研讨会展业存在问题,促进会展业经验交流,推动会展业健康发展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届论坛主题为“会展经济与现代服务业发展”,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我国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探讨会展业发展形势和会展经济与现代服务业发展一系列重要问题,促进我国会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本届论坛将邀请国内外会展业界领导、学者和专家作专题演讲。论坛期间还将召开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会展行业组织代表参加的“全国会展行业工作座谈会”,并举办“城市会展发展环境和优秀会展项目图片展”。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充分认识会展论坛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会展论坛顺利举办。
  二、会展论坛举办时间、地点
  会展论坛时间为2008年12月4-5日(3日报到)。
  报到地点:青岛香格里拉酒店(青岛市香港中路9号,电话:0532-83883838)。
  三、加强组织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部领导关于要将会展论坛办成“精品”的指示精神,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会展行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指导工作,大力宣传本次论坛活动,根据论坛要求和本地区会展业的特点,积极组织本地会展企业、人员参会,协助和支持承办单位做好工作。
  同时,为配合论坛,期间将举办以各城市会展发展环境和优秀会展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图片展示活动,请各城市会展主管部门认真准备相关素材,按照论坛承办单位统一要求按时提供或制作。
  其他有关事项,请直接与承办单位(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联系,并于2008年11月15日前提交参会回执。
  联系方式:
  (一)论坛主承办单位(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
  联系人:门红海、王敬华、秦 安
  电话:010-64515383、64515169、64515167、
  13601165158、13381382530
  传真:010—64240611
  论坛网址:www.ccef.org.cn
  电子信箱:ccef2008@163.com
  (二)青岛市政府会展业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周海明
  电话:0532-85911553
  传真:0532-85913369
  (三)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服务业发展处) 
  电话:010-85093782

  附件一:第三届中国会展经济论坛方案
  附件二:第三届中国会展经济论坛参会回执表
                              

                                商务部办公厅
                               二OO八年七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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