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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最高可获5000元资助
2009-09-01 16:29 文章来源:
江门日报
文章类型:
摘编
内容分类:
新闻
日前,广东省江门市出台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资金扶持政策。今后,江门市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国际贸易、购买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服务项目,将按企业实际支付首期网络服务费的3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
据悉,该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资金是指江门市政府专项用于鼓励中小企业积极使用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市场、加快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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