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改司函[2007]162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及特许企业:
2007年2月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8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确立了备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举报制度、公告制度、处罚制度等有关特许经营活动一系列新的法律制度。为加强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提高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特许经营这种现代流通方式的认识和了解,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做好备案管理工作,我司将于今年内在全国商务系统举办三期商业特许经营培训班,现将第三期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7年11月27-29日,11月27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人员
部分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名额分配表附后)负责特许经营工作的人员及特许企业(企业名额不限)。
三、培训内容
(一)特许经营有关概念、构成要素和主要表现方式。
(二)国内外特许经营发展现状、立法及监管特点。
(三)《条例》出台的背景、确立的主要制度及解读。
(四)特许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及操作。
(五)特许经营备案管理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六)特许经营有关司法实践。
四、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各地商务部门人员培训费、食宿费用由我部负担,往返交通费自理。企业人员交通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培训地点
广州华山宾馆(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20号,区庄桥东南侧),总机:020-87763868,传真:020-87760668)
此次培训由我司委托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承办,各地(包含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及企业)参加培训人员回执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并于11月20日前统一报我司和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
联系人: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 高 玲
电 话:(010)85226476
传 真:(010)65128957
联系人: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 张小琳
电 话:(020)38483951转807
传 真:(020)38483953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培训人员回执
3、酒店路线图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
二○○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名 额 分 配 表
|
地区 |
名额 |
地区 |
名额 |
|
浙江省经贸委 |
6 |
湖北省商务厅 |
6 |
|
福建省经贸委 |
6 |
湖南省商务厅 |
6 |
|
山东省经贸委 |
6 |
广东省经贸委 |
6 |
|
广西区商务厅 |
6 |
海南省商务厅 |
6 |
|
西藏区商务厅 |
2 |
宁夏区商务厅 |
2 |
|
厦门市贸发局 |
4 |
深圳市商务局 |
4 |
|
宁波市商务局 |
4 |
|
|
附件2
第三期培训人员报名回执
|
单位名称 |
|
|
姓 名 |
|
性 别 |
|
|
职 务 |
|
民 族 |
|
|
办公电话 |
|
传 真 |
|
|
手 机 |
|
邮 箱 |
|
|
备 注 |
|
附件3:
行车线路说明
酒店名称:广州华山宾馆
概况:华山酒店位于广州市中心,距广州火车站5公里,距广州新白云机场30公里。周围标志:花园酒店、区庄立交桥。
广州新白云机场到华山宾馆:
出机场乘坐机场大巴2号线至花园酒店下车,转乘出租车(不到1000米)到华山宾馆;
广州新白云机场乘出租车至华山宾馆(车费约100元左右)。
广州火车站到华山宾馆:
从广州火车站乘坐的公共汽车有33路、272路、210路、234路、242路、550路到广东工业大学站下车,往回走100米到华山宾馆。
广州火车东站到华山宾馆:
从广州火车东站乘坐的公共汽车有209路、256路、272路、280路、551路到广东工业大学站下车,往回走100米到华山宾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