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商委申请,2009年4月22-24日,我部组织专家验收组对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阶段性验收,听取了建设情况汇报,并实地考察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验收项目。
验收组认为,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快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文件,制定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了建设项目的总体要求、目标、原则、重点及保障措施,在资金、税收、土地等方面出台了优惠扶持政策,在全市40个区县选定了15个区县为试点区县,确定了18个企业作为规范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及集散交易市场建设的龙头企业。
重庆市根据城市自身特点,在规范固定回收站点的基础上,采取“活动式回收亭”灵活回收城市再生资源,并且开展了“绿色回收进高校、绿色回收进机关、绿色回收进社区”的“三进”活动。在加快网点建设的同时,重庆市整合建设专业分拣中心,通过与用废企业达成协议,形成了“回收——分拣——循环利用”的再生资源产业链,集散交易市场辐射云、贵、川周边省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具体建设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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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
龙头企业 |
规范网点 |
物流设施 |
分拣中心 |
“三进”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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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
重庆市绿色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有限公司、重庆市再生资源物流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 |
建成“七统一、一规范”的回收站点1251个 |
配备专用回收车辆78辆 |
建成分拣中心65个、启动建设分拣中心38个 |
绿色回收进高校、绿色回收进机关、绿色回收进社区 |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商办改函[2007]103号)有关要求,现将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情况予以公示,请于5月22日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部咨询相关信息,提出有关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我部将授权重庆市通过验收的项目使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图徽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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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