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精神,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制定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商务部定于5月16日在北京召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主管处长1人,各省会城市商务主管部门主管处长1人,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部内相关司局、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同志。
二、会议内容
对《办法》进行解读,研究讨论如何组织实施,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研讨题目见附件一)
三、会议时间
5月15日下午报到,5月16日在北京召开,会期一天。
四、会议地点
北京中土大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6号。
五、其他
参会人员食宿费用由我部承担,交通费用自理。
请参会人员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二)于5月14日前传真到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联系人:杜博 刘晓晨
电 话:010-85093775 85093770
传 真:010-85093774
e-mail: dubosgs@163.com
中土大厦前台:010-51818888
特此通知。
附件一:会议研讨题目
附件二:报名回执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会议研讨题目
一、《办法》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二、如何推进“限塑”宣传工作
三、集贸市场等业态如何做好“限塑”工作
四、《办法》实施后商品零售场所如何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购物环境
五、各地的准备工作情况
附件二:
报 名 回 执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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