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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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21 11:36 文章来源:商业改革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5月15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发布《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管理办法》(2008年第8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商务部于5月16日在京召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会议》,商业改革司邸建凯司长、门晓伟副司长出席会议,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的代表及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工商总局市场司、商务部条法司、新闻办有关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邸建凯司长在讲话中指出,长期以来,塑料购物袋过度使用,不仅浪费了大量资源,而且还对环境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抓好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是商贸流通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实际行动,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非常重大。邸建凯司长就下一步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在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制订落实措施,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建立举报受理机制,加强公众监督。同时,要做好宣传引导、沟通与协调等项工作。
门晓伟副司长就《办法》制定的背景、制定过程进行了介绍,并就相关条款进行了解读。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工商总局市场司有关领导就《办法》的实施工作提出要求。
(商业改革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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